|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专利中心 > 业界评论 |
| 深圳特区报:该不该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刑责 |
| “网上通缉已经超出了道德谴责的范畴,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益。”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志刚提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需要追究网络“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这一提议在网络中激起了热烈的反响,作为“人肉搜索”的直接参与者,网友们围绕该不该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责这一议题展开了唇枪舌剑的激辩。
人大常委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刑责
当下的互联网世界,“人肉搜索”正成一大热词。从最初的搜索“虐猫人”到最近的替奥运冠军寻父,“人肉搜索”发挥了不少积极的作用,可是随着网友的滥用,也使许多无辜者备受惊扰和折磨。也许正是看到了“人肉搜索”这种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志刚日前明确提出:“网上通缉”、“人肉搜索”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样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其造成的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因此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
朱志刚认为,人肉搜索行为,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侵犯隐私权是属于民法范畴。“刑法中并没有对这种行为作出规范,但没有规定不是就不能规定。”列不列入刑法范畴,主要是看行为有没有社会危害性,其危害性的程度如何。朱志刚指出,人肉搜索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很多无知的网友容易被利用,而被搜索的对象还容易被乱扣“帽子”,这种行为是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因此,刑法修正案对这一新兴行为进行规范,完全是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朱志刚的这一建议甫一发表,立刻成为极具争议性的话题,作为“人肉搜索”的直接参与者,围绕着到底该不该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责这一焦点,网友们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在论坛上纷纷亮出了各自的观点。
被搜索的人一样享有公民的合法权益
“可以说人肉搜索严重地侵犯了被搜索人的隐私权。也许有人要问了,如果有人做了不道德的事情,我们就不能管管吗?答案是肯定的,你不是执法机关,被搜索的人和你一样享有公民应有的权利。”网友“红叶枫了887”如此表明自己的态度。
作为坚定的支持者,网友“我就是马甲”举了一例,一次他看到两个人吵架,结果其中一人就把另一位的照片发了出来……网络把人性丑陋的一面放大了。网友“喝昏了头的猫”认为:“人肉搜索”者追求的目标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裸露)。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被偏激言辞煽动利用,无辜者就此被无情地淹没在众人的口水中。
“如果有一天在网上看到自己成为搜索对象,你会有何感想?”网友“小花猫”断言,对于充斥着非理性谩骂和人身攻击的“人肉搜索”无疑是种暴力,一旦逃离法律的约束,必将扰乱社会秩序。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且超出了我们应该遵循的道德底线,应该立法追究刑责,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强烈支持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刑责的同时,网友也指出,虚拟性、隐蔽性让网络成了一些网民不负责任的宣泄工具,瞎起哄、谩骂、造谣甚至恶意中伤。而网络监督一旦超出了公共事务的范围,即使其初衷是出于高尚的目的,其后果仍可能是侵犯了法人、公民的权利,甚至演变为“网络暴力”。
法律制约不到的地方,总需要道德的规范
但是,反对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刑责的声音也不甘示弱。这一派的网友立足于正面和积极的一面强调,“人肉搜索”是建立在不侵犯人身利益的前提下,通过网络的力量寻找真相。有网友就举例汶川地震发生后,“人肉搜索”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帮助很多灾区亲友得以团聚。
网友“荷风掠影”直言,对“人肉搜索”不能一概否定,有一些弊案就是“人肉搜索”捅出来的,如果没有“人肉搜索”,“周老虎”就不可能现身。当然,他不讳言“人肉搜索”也有负面作用消极影响,但他认为那是属于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问题。网友“yaqinger”对此表示了认同,他说,“人肉搜索”发动了人际网络的力量,把“互助、分享”的精神发扬光大,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一些真相,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只不过在分寸把握上还有待成熟和规范。
网友“不怕见光”坦承,没有做过见不得人的事的,身上没有污点的人应该不怕“人肉搜索”,他进而推断,“人肉搜索”实际上对人们的道德行为是一种监督。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这一派的网友强调,法律制约不到的地方,总需要道德的规范。“人肉搜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用大多数人的舆论去监督某些人的不道德行为,通过舆论施加压力。
究竟该不该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责?也许辩论的双方一时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经过交锋,大家充分认识到,要让网络能成为“文明家园”,人们的合法权益应该也必须得到有效保护。“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有正面也有反面的影响。对此一位网友作了很好的阐释:“人肉搜索”从形式上讲,是一种高于百度、谷歌等机械搜索的智能搜索,也是一种基于大规模、大范围集体协作与共享的网上活动。如果得到正确的引领,可起扬善之功,比如锁定造谣生事的小人,也可以找寻震后失散的亲友们、稀有血型的匹配者……但如果缺乏法律约束和健康引导,其为虐之害也不容小觑。网络舆论空间每天都在发展,如何及时有效地加以引导,才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应对课题。
[责任编辑:brookli] |
| 【推荐给朋友】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 |
| 相关资讯 |
|
|
| 新品快播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品快播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品快播网,您可以在中国和国际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费转载,但转载请注明出处,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新品快播网” 的作品,或注明“来源:XXX(非新品快播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凡属本网转载或本网会员上传的作品,若构成侵权,请及时通知本网,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敬删该作品。 |